一、查询入口: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系统
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并在信息系统确认提交。
提交后点击“我的积分”即可进行查询。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3年1月1日(含当天)后出生。
2.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
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积分材料计算时间节点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近5年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
1、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1月25日前
需要入户但目前没有申请积分的来穗人员,务必于2021年1月25日之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积分制服务。
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即假如有来穗人员1月25日才提交申请材料,3月25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获得积分分值后再进行积分制入户申请。
2、入户申请时间:2021年3月25日17:00前
需要申报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请于2021年3月25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 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核验并确认入户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