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您访问广州入户网!  

入户热线:  13570992261

快速申报入户服务

高层次人才入户服务

所在位置:广州入户网 > 入户消息 > 积分入户消息 > 正文

积分入户消息

04-23   来源:广州入户网    点击:0   作者:丁主编   

积分入户消息

  积分入户广州的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大于22

  2、无犯罪记录

  3、广州有合法居住场所,有居住证或者有房产

  4、广州有购买一定期限的社保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全文

  【发文字号】:穗府规〔2018〕9号

  【颁布时间】:20180329

  【颁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目录

  正文内容

  新政解读

  相关问答

  正文内容

  第一条 为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持有在本市办理(申办或签注)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积分申报、积分管理、积分使用等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称来穗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本规定所称申请人,是指申请参加积分制服务管理的来穗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积分制,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进行积分,并对积分申报、调整、使用等进行服务管理。

  第四条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五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全市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开展积分制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创新、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城管、工商、知识产权、税务、政务、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规定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

  各镇(街)应当设立积分制受理窗口具体负责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申请受理等工作。

  第六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及相关部门依托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积分申请受理、资料审核、信息录入、核查评分等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网上申请、审核、评分、排名、公示、查询等“一网式”服务。

  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工商、政务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信息资源应当按照政务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与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共享。

  第七条 市、区政府应当将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相关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积分制的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具体由《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予以规定。

  第九条 积分指标体系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服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调整。

  积分指标体系调整方案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拟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申请人除享受本市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外,积分达到相应分值后,可享受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按规定申请广州市居民户口;

  (二)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

  (三)按规定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第十一条 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第十二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三条 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进行认定、汇总。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持《广东省居住证》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第十五条 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向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计分变化情况告知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计分变化情况,及时对积分分值进行调整;积分扣减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积分自动失效:

  (一)已取得本市户籍的;

  (二)申请人死亡的;

  (三)持有本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功能中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三项《广东省居住证》功能恢复的,积分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申请人对个人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可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申请核查,由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申请人对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核查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和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中获悉的申请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 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不予纳入积分制服务管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可通过积分为来穗人员提供公共服务 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有关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制订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新政解读

  一、申请者资格门槛调整

  在广州积分入户旧政策中,并未对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做出年龄及社保缴费年限限制。本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为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设立了**基本的“门槛”: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后,**5大类6项积分指标进行“加分”,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人只要达到明确规定的积分(60分)后,即可获得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资格。

  二、加分项目变为15项

  广州积分制入户实施两年多以来,包括今年在内共进行了5个批次积分排名,每次的入围分数均在130分左右,不少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往往为了一两分的加分而“跑断腿”。本次广州积分入户新政中,将原有12大类15项指标大幅简化,设定8项基本条件和5大类6项积分指标,这一方面减轻广州积分入户申请人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操作。在加分方面,仅保留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或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五大类指标。原来的年龄、房产、社保、表彰、导向等加分项目均被取消,而此前备受争议的捐款加分项目在本次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中也被取消,“社会服务”项目仅保留了献血和志愿者服务的加分,有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捐款加分是出于“避免出现慈善功利化的考虑”。同时部分项目分值发生了变化,如文化程度本科分值由原来的80分降为60分。

  三、入户指标固定为每年3000人

  在广州积分入户旧政策中,广州市积分入户实行固定指标,即每年3000个指标。但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规定,广州市积分入户指标将实行年度总量控制,纳入当年人口计划统筹安排,并**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每年的积分入户指标为3000人,广州积分入户新政策实施后,这个数字肯定不会减少,但具体的指标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才能决定。此外,广州积分入户旧政策中每年两批的入户批次,将调整为每年一次。今年的积分入户共有2.3万名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在网上提交了积分入户申请,接下来,将会同市人社局等单位,对已广州积分入户申请者的情况和入户需求进行存量分析。

  【常见问题】

  1、申请积分制入户广州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申请积分制入户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②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③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没有收楼,查册可以查到,可否以此房屋产权作为合法住所?此种情况如何在广州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上填写产权号和登记号?

  【答】:如能在房管部门系统上查询到申请人名下有该房屋,可作为合法住所的房产。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上可按查册表上的房产登记证号填写。

  3、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申请人,如何提交合法住所证明?

  【答】:申请人借助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一是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证明;二是本市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三是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由房屋所在地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核查确认)。

  4、入户广州“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体怎么计算?

  【答】:不超过45周岁是指1971年10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

  5、如果申请人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怎么提供合法住所证明?

  【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住房的,应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

  • 您的姓名:
  • 年龄:
  • 地区:
  • 学历层次:
  • 社保年限:
  • 联系方式:
最新查询结果,目前已有29次查询
  • 习先生134*****1289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杨先生136*****1889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陈小姐189*****2693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卢先生188*****6332够条件协助入户
  • 谭先生157*****6995够条件协助入户
  • 何先生137*****5112够条件协助入户
  • 潘小姐186*****6632够条件协助入户
  • 郑先生139*****4522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邱先生157*****7733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黎小姐135*****8977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韦先生189*****2121够条件协助入户
  • 沈先生155*****6989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周小姐188*****6301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钟小姐186*****1334够条件协助入户
  • 韩先生147*****7693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赵小姐185*****8557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黄先生139*****2721够条件协助入户
  • 梁先生138*****3889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谢小姐158*****2322不够条件解决方案
  • 陆小姐183*****7695够条件协助入户

上一篇:2018年度积分制入户名单出炉 17095人将入户广州
下一篇:返回列表

  • 广州入户便捷服务
  • 广州入户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