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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部门2019《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修订全新“1+1+3”入户政策体系曝光。新政策凸显五大变化。今后入户广州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前置条件,学历类人才入户年龄将比之前放宽5岁,应届生将可直接入户。新政策进一步明确各类人员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和公共集体户的入户地址“兜底”功能,打通了入户广州的“最后一公里”。
据市发改委介绍,由于“10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有效期5年,即将于2021年2月到期。为保障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广州市迁入户政策合法有效衔接,由市发改委牵头启动10号文修订,对10号文进行了政策评估和梳理整合,构建出“1+1+3”新一轮迁入户政策体系,近日将正式印发实施。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迁入户政策的推出,将有利于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推动人口发展与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实现广州市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质量提升。
“1+1+3”有哪些新变化?
新一轮迁入户政策延续了10号文“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的特点,注重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创新性相结合,亮点突出。
1,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户口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
2,就引进人才入户条件进行了较大幅度调整:
(1)放宽引进人才入户的年龄限制,学士、硕士和博士分别从35、40、45周岁调整到40、45、50周岁;
将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和入户分离,简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办理流程,高校应届毕业生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人才入户;制定“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以大力引进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明确具体条件,为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人才开辟入户渠道;对于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开放个人申报渠道,实现审批服务便民化。将积分入户与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
将调整排名方式,将按缴纳社保时间排序调整为按分数高低排序,通过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便于来穗人员分级享受入学、入住、入户等各项公共服务。
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原有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等6类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和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学生集体户)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除了家庭团聚类入户条件略作放宽之外(博士、博士后及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夫妻团聚无需结婚满两年的条件),其余条件基本不变。